索引號: | 113417030032495063/202410-00005 | 組配分類: | 回應關切 |
發(fā)布機構: | 宣州區(qū)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 | 主題分類: | 國土資源、能源 |
名稱: | 申請臨時用地需要哪些程序內容? | 文號: | 無 |
生成日期: | 2024-10-17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24-10-17 |
臨時用地主要按以下程序申請辦理:
1.按照《安徽省建設項目臨時用地規(guī)模核定指南(試行)》相關功能分區(qū)、用地標準等,準備建設項目審批(或核準、備案)文件或勘查許可證等項目材料。
2.準備相關圖件(包括標注臨時用地位置和范圍的土地利用現狀圖和勘測定界材料,以及土地利用現狀照片)。
3.簽訂臨時用地合同。使用人與提供臨時用地的權利人簽訂臨時用地合同。
4.編制土地復墾方案。使用農用地的,根據《土地復墾方案編制規(guī)程》的要求組織編制土地復墾方案,報臨時用地所在市、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查。
5.取得相關部門審查意見。臨時用地占用林地、河道、灘涂等的,報臨時用地所在地市、縣林業(yè)、水利等相關主管部門的審查。
6.簽訂監(jiān)管協(xié)議。使用人應當與市、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、銀行簽訂土地復墾費用使用三方監(jiān)管協(xié)議。
7.提交臨時用地申請。使用人向臨時用地所在地市、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請,并按照《安徽省臨時用地管理實施辦法》(皖自然資規(guī)〔2022〕1號)要求提交材料。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的,生產建設項目單位需出具書面委托書。
8.預存土地復墾費用。臨時用地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,市、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使用人,在雙方約定的銀行土地復墾費專用賬戶上,按土地復墾方案確定的資金數額,按時足額預存土地復墾費用。
9.獲得臨時用地批復或按要求補正。市、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收到臨時用地申請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,符合要求的予以批準,印發(fā)臨時用地批復;不符合要求的,一次性通知申請人補正。補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,退回并說明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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