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號: | 11341703003249952J/202312-00008 | 組配分類: | 校園安全 |
發(fā)布機構: | 水東鎮(zhèn)人民政府 | 主題分類: | 綜合政務 |
名稱: | 宣州區(qū)中小學校舍安全自查工作報告 | 文號: | 無 |
生成日期: | 2023-12-06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23-12-06 |
宣州區(qū)中小學校舍安全自查工作報告
根據省市區(qū)相關文件要求,區(qū)教體局每年定期組織對全區(qū)公、民辦中小學、幼兒園校舍安全進行全面自查。
一、校舍安全自查全覆蓋,不留盲點。
校舍安全自查工作堅持“學生至上、生命至上、安全至上”的原則,采取中心學校逐校逐棟自查。自查不留死角,確保檢查全覆蓋,包括教學用房、教學輔助用房、學生生活用房、校內教師周轉房、行政辦公用房、廁所、圍墻、校門以及其他附屬用房等。
二、明確工作責任,突出自查重點。
各中心學校均按照通知要求,成立自查工作組,學校法人任組長,分管副校長任副組長。參與自查工作的同志都在區(qū)房屋使用安全自查表上簽署明確意見。突出自查工作的重點為學校使用年限超過20年的磚混(磚木)結構房屋、尚未解危的危險房屋、墻體傾斜開裂變形、抹灰突然大面積脫落、或新近出現(xiàn)門窗突然不能自由開閉的房屋等。各個學校在完成自查工作后,認真填寫《中小學校舍安全狀況信息表(區(qū)教育系統(tǒng))》,一式二份,中心學校組成自查組蓋章簽字后,一份中心學校存檔,一周內報區(qū)教體局項目辦。
三、重視自查結論,及時分類處理。
對學校上報來的自查表,進行認真審查。經排查后需要鑒定的校舍,視不同情況進行可靠性或抗震等鑒定。對經排查鑒定存在安全隱患、影響安全使用的校舍,要及時進行維修改造,排除隱患。暫時無法維修改造的要進行安全性封存、隔離。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格落實國家課程計劃規(guī)定的安全教育時間和課程,對學生開展防災和安全教育,向師生普及安全知識。培養(yǎng)師生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,掌握應急避險技能,提高師生防災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。采取多種形式向全社會宣傳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政策,認真總結、宣傳推廣典型經驗,努力營造全社會支持、監(jiān)督和推進中小學校舍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圍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