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號: | 11341703003250064D/202503-00030 | 組配分類: | 社會保障卡密碼修改與重置 |
發(fā)布機構: | 洪林鎮(zhèn)人民政府 | 主題分類: | 綜合政務 / 其他 / 其他 |
名稱: | 社會保障卡密碼修改與重置 | 文號: | 無 |
生成日期: | 2025-03-14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25-03-14 |
辦理地點:宣城市雙塔路宣州區(qū)政務服務中心人社綜合窗口
辦理時間:正常工作日上午9:00~12:00,下午13:00~17:00
所屬部門:宣城市宣州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咨詢方式:0563-3038372
設立依據:1.《關于印發(fā)“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”管理辦法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1〕47號)第二章:發(fā)行管理;第三章: 制作管理;第四章:應用管理。 2.《關于社會保障卡加載金融功能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1〕83號)二、功能定位:社會保障卡加載金融功能主要通過 在社會保障卡上加載銀行業(yè)務應用實現。加載金融功能后的社會保障卡,作為持卡人享有社會保障和公共就業(yè)服務權益 的電子憑證,具有信息記錄、信息查詢、業(yè)務辦理等社會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時,可作為銀行卡使用,具有現金存取、 轉賬、消費等金融功能。具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的金融應用為人民幣借記應用,暫不支持貸記功能。芯片中應同時包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應用和金融應用。 3.《關于印發(fā)社會保障卡發(fā)行管理流程的通知》(人社廳發(fā)〔2014〕20號)全文。 4.《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保障卡應用的意見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4〕52號)全文。 5. LD/T 32—2015《社會保障卡規(guī)范》全文。 6. LD/T 33—2015《社會保障卡讀寫終端規(guī)范》全文。
受理條件:社會保險參保人員需修改或重置社會保障卡密碼的
申請材料:
材料名稱 |
必要性 |
規(guī)格份數 |
材料來源 |
材料依據 |
填報須知 |
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 |
必要 |
電子件1份 |
申請人 |
法定依據 |
|
辦理流程:(一)持卡人向經辦機構現場提出社??艽a重置申請 (二)由經辦機構對進行社保卡密碼重置
服務
環(huán)節(jié) |
辦理時限 |
辦理單位 |
辦理人 |
辦理崗位 |
崗位職責 |
受理 |
0.5個工作日 |
宣城市宣州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|
汪高敏 |
征繳中心 |
受理: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,依法按照不予受理、補正告知、受理三種情況作出處理,并出具書面憑證 ; |
辦結 |
0.5個工作日 |
宣城市宣州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|
汪高敏 |
征繳中心 |
辦結:按照法定要求,辦結事項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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